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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包头)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揭牌 |
发布日期:2014-2-8 |
2013年10月22日,“中国(包头)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揭牌典礼在包头外高桥喜来登酒店举行。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国(包头)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艾宝俊代表包头市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发来贺信。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包头市高级人民法院、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包头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包头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包头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包头市政府法制办、包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包头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包头市商务委员会、包头市司法局、包头市城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中国(包头)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华东政法大学、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墨西哥、智利、土耳其、奥地利、乌克兰、南非、意大利、韩国、日本、马来西亚、泰国驻沪总领事馆及13家外国驻沪经贸机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包头市律师协会、30余家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20余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包头代表处、16家中央企业代表、其他国内外知名企业代表以及部分包头及江浙地区仲裁员,共280余名嘉宾出席了本次揭牌典礼。揭牌典礼由包头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包头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包头国际仲裁中心)岑富荣主任主持。揭牌典礼上,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周帆副庭长与包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刘华主任分别致辞,对“中国(包头)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的设立表示热烈祝贺。周帆副庭长与司法部法制司韩秀桃副司长共同为中国(包头)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揭牌。 中国(包头)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的设立是包头贸仲及包头仲裁事业发展新的里程碑。中国(包头)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将抓住自贸试验区建设蕴含的重大机遇,博采众长、不负重托,积极探索和研究争议解决的途径和形式,充分借鉴国内外争议解决机构的先进制度和实践,进一步完善仲裁规则、充实专家资源,为创新自贸试验区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做出应有贡献,并努力将自身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中国(包头)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的办公场所位于包头外高桥大厦(包头市浦东新区基隆路6号1101-1105室),为自贸区内当事人提供便捷的仲裁咨询、立案、开庭审理等仲裁法律服务。 来源:包头市律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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